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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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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最近10年,在中國藝術品市場上,名家精品的價格不斷攀升成為家庭財富的一部分,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與此相伴隨的是,名家精品的持有者或者藝術家的去世而引發的家族為爭奪藝術品巨額遺產上法庭打官司的事情屢見不鮮。不少知名的畫家去世都引發了家庭藝術品財產之爭,使得子女之間或者子女與遺孀之間的血緣親情關系緊張,讓人?欷不已。伴隨著藝術精品的升值,藝術財富平穩的傳承成為很多藝術世家、持有藝術品的家庭需要認真面對的事情。
很多情況下,即使按照遺囑在親屬間分割和繼承財產,仍有可能發生爭議。藝術精品的持有者或者知名的藝術家可以在在世的時候,在家庭中采用公開透明的方式,借助專業的家族信托,較為穩妥地安排包括藝術品等財富在內的傳承問題,避免家族矛盾。
家族信托產生于歐美國家,是指家族或家族企業委托人通過設立信托,將家族資產(包括房地產、有價證券、藝術品、企業、專欄和版權等動產和不動產)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信托合同,秉承著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的原則,以信托的形式進行投資、繼承和公益事業等方式管理資產,合同的受益人享有信托的利益。家族信托通過將信托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處置權、收益權等相分離,將風險隔離,同時根據委托人的意愿進行收益的分配。良好的家族信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去世、婚變等引發財產爭端,幫助客戶實現家族財富的保值增值、代際傳承和企業的基業長青。
不少知名的家族(例如,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李嘉誠家族等)都借助家族信托和家族基金會等機制,較為成功地傳承財富。根據媒體報道,國際知名的傳媒大亨默多克通過GCM公司設立和運作家族信托,他旗下的新聞集團有兩種股票,A類沒有投票權,B類擁有投票權。默多克家族持有新聞集團近40%的B類股票主要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權人是默多克的六個子女。默多克與前兩任妻子的四個子女擁有對新聞集團的投票權,而默多克與第三任妻子鄧文迪的兩個女兒僅享有受益權,而沒有投票權。2003年,身患癌癥的著名香港藝人梅艷芳通過匯豐銀行私人銀行設立了其個人的家族信托,為了避免巨額資產被其母親揮霍而無法頤養天年,合約規定每月給其母親“維持有一個司機及兩個傭人的生活”的生活費,直至梅母去世,剩余的信托財產全部交給“妙境佛學會”。梅艷芳授權給信托的委托財產已增值,而且一直以梅艷芳的名義進行慈善公益活動,回饋社會。
最近10年,伴隨著藝術精品的價格上漲,越來越多的高凈值人群將藝術精品作為文脈傳承、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的載體。藝術品開始成為家族信托管理資產的一部分。相較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家族信托具有以下特點:首先,在確定和變更受益人方面,家族信托可以根據需求進行靈活的量身定制。第二,家族信托存續期限由客戶根據自己的管理目標時間確定,可以長達20年至50年或更長。
信托機構可以將藝術品與慈善捐贈、藝術贊助、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的社會形象和長遠發展聯系在一起,協助設立與管理藝術基金會,為家族解決架構設計問題,為委托人提供專業管理服務。例如,通過參加著名博物館和創意獨特的展覽展示來提升客戶持有的藝術品價值和知名度,提供藝術品的保管、保險、變現等服務,還可以提供包括藝術品鑒定師、拍賣師、策展人和文物保護專家咨詢等外包服務。作為事務性信托的家族信托具有較好的想象和發展空間。
當然,家族信托不是萬能的。而且,在中國,藝術品進入家族信托還是一個新生事物,相關的法律法規空白點較多,財產登記制度不健全,稅收政策的缺失,金融機構專業性不足,人們對于金融機構的信任度不夠,這些都影響到家族信托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