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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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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華宸信托延續許久的股權變更事宜終于塵埃落定,根據銀監會最新披露的信息,持股華宸信托48.95%股權的第二大股東湖南華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菱鋼鐵”)將全部退出,而包頭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包頭鋼鐵”)和中國大唐資本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大唐資本”)將加盟。其中,包頭鋼鐵持股36.5%將成華宸信托的第一大股東。現大股東內蒙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股比例將退居包頭鋼鐵與大唐資本之后。
“股權變更后,內蒙古國資和包頭鋼鐵合計持有的股份達到了66.7%,華宸信托可以更方便地在當地進行資源的整合,尤其是對當地工礦產業等的投資將更加便捷”,有業內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包頭鋼鐵成大股東
華宸信托2012年年報顯示,華宸信托大股東為內蒙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股比例為50.2%,第二大股東為華菱鋼鐵,持股比例為48.95%。
銀監會近日披露的銀監復[2013]256號文,批準了華菱鋼鐵將所持有的華宸信托32.45%的股權轉讓給大唐資本,16.5%的股權轉讓給包頭鋼鐵;批準內蒙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將所持有的華宸信托20%的股權轉讓給包頭鋼鐵。
股權轉讓后,包頭鋼鐵出資比例達到了36.5%,成為華宸信托的第一大股東;而大唐資本出資比例為32.45%,位居次席;內蒙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比例降為30.2%,其余三家股東呼和浩特市財政局、巴彥淖爾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天津眾興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不變,合計為0.85%。
資料顯示,華菱鋼鐵2005年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參股華宸信托(彼時為內蒙古信托)。不過與信托行業近年整體躍進式的發展相比,華宸信托明顯脫離節奏。該公司2012年年報顯示,華宸信托注冊資本為5.72億元,用益信托統計的數據顯示,這在全部66家披露2012年年報的信托公司中排第54位;2012年華宸信托實現凈利潤為1.67億元,在業內排第57位;截至2012年年底,華宸信托受托資產總計165億元,在全部66家披露2012年年報的信托公司中排名第62位。而截至2011年年底和2010年年底時,華宸信托這一排名分別為第57位和47位。
“感覺華宸信托近年來在市場開發方面沒有太大的進展,比較傳統”,用益信托分析師李?對本報記者表示。
不過從已清算信托產品的收益率來看,華宸信托排在行業前列。數據顯示,華宸信托2012年清算的集合信托加權平均實際年化收益率達到10.16%,僅次于杭州信托和華能信托。華宸信托2012年共清算集合信托19款,合計金額179811萬元。
“華宸信托給人留下的印象是在礦產信托方面有一些建樹,我們所能接觸到的華宸信托的不少項目是做礦產的,這可能和其所處的地域和股東行業有關”,有業內人士對記者指出。
管理層變動情況未明
雖然華菱鋼鐵現位列華宸信托第二大股東,但是華宸信托年報顯示的公司高管人員中,董事長劉曉兵、董事汪俊和常務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楊新良均為華菱鋼鐵推舉。此次股權變動后,華菱鋼鐵將退出華宸信托的股東席位。按照常理,股權的大幅變動必然會引起高管層的“換血”。記者昨日致電華宸信托相關負責人希望了解詳細信息,但是電話一直未能接通。
資料顯示,華宸信托現任董事長劉曉兵歷任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辦事處主任、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董事長助理,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代理總經理,東方信能(集團)公司執行總裁,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湖南華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汪俊和楊新良也均出身華菱鋼鐵。
打造資金平臺
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鋼鐵行業整體產能過剩,華菱鋼鐵近年也沒有給華宸信托很大的支持。此次股權變更后,華宸信托想要開展業務,5.7億元的注冊資本顯然不夠,預計今后,兩家央企股東將會有增資行為。”
自從信托公司引入凈資本管理之后,信托公司固有資產成為其擴張的基礎。近兩年,多家信托公司股東均啟動了對子公司的增資行為。用益信托數據顯示,截止到2012年年底,66家信托公司平均注冊資本達到14.48億元,而華宸信托距此尚有不小距離。
此次華宸信托股權變更后,大股東將由地方政府背景的地方國資委變為央企背景的包頭鋼鐵,而央企、國企控股信托公司也正是信托行業未來發展的趨勢之一。央企、國企控股信托公司主要是希望打造為己所用的資金平臺,而這一類信托公司也將獲得寶貴的產業整合優勢。“股權變更后,內蒙古國資和包鋼合計持有的股份達到了66.7%,華宸信托可以更方便地在當地進行資源的整合。尤其是在當地工礦產業等的投資將更加便捷。”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
華寶證券的一項統計顯示,回溯2004年,33家公開披露年報的信托公司中,由地方政府控股的達到25家,占信托公司總數的75.76%。其后,隨著不斷的規范與清理,信托公司引入了更多的央企、國企等資本,地方政府背景逐漸淡化,2012年,由地方政府控股的信托公司僅有29家,占信托公司總數的43.28%,占比大幅下降,而央企、國企控股的有19家,占比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