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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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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國信托業協會18日提供的資料,截至2007年10月17日,獲得中國銀監會批準,通過“重新登記”獲發新的金融牌照的信托公司共有25家,接近54家正常營業信托公司的一半左右。
今年3月份,銀監會下發通知,要求信托公司要么換發新牌照,要么進入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并表示,將優先支持換發新金融許可證的信托投資公司開展私人股權投資信托、資產證券化、受托境外理財、房地產投資信托等創新類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