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已于2013年9月12日在杭召開。
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關于任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關于制定“問責管理辦法”等制度的議案》等五個議案,聽取了《公司2013年上半年主要經營情況》,研究討論了反洗錢工作相關事宜。同期,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四個專門委員會也分別召開了相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