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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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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互聯網金融摸底排查工作正在持續推進。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6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主持召開了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會上,北京、吉林、江蘇、重慶、深圳五省市介紹了當地摸底排查階段工作的經驗。
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在會上介紹,清理整治工作各地進展不一。一些省市工作起步比較早,在國務院發布專項整治方案前后,有的地區已經實質性開展了摸排工作,形成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有的地方摸排工作還處于籌劃階段。
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還介紹,除了成立領導小組、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等,中央層面還建立了工作簡報制度,以搭建各方溝通、分享經驗、反映問題、互通進展的平臺。
對于五省市清理整頓經驗,一位參會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對深圳經驗印象較深。
他介紹,深圳有數萬家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企業。深圳金融辦主要用以下方式篩查出高風險互聯網金融企業:一是案底篩查,即互聯網金融公司高管、股東曾經有過經濟或者刑事案件記錄的,他們設立的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較高;二是通過第三方信息篩查,比如網貸之家上差評較多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會著重關注。
前述與會人士介紹,篩查之后,對于其中一家五年之內做到1200億規模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深圳金融辦進行了實地檢查。檢查后,監管層感嘆,從未見到過如此復雜的資金往來情況。此外,線上的互聯網金融和線下的小貸、擔保、私募機構有關聯,股東和高管有關聯,讓互聯網金融排查難度加大。
重慶市一區縣金融辦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當地只有四家注冊在本地的P2P公司,其中只有兩家開展了業務。目前主要對注冊地、業務量、涉及人群做一個摸底,從業務量來看規模都不大。
浙江省一區縣金融辦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初步摸底當地居民購買P2P產品比較多。但是在沒有確認P2P公司是否違規的情況下,當地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介提示了風險。
上述浙江區縣金融辦負責人還介紹,本地的互聯網金融公司很少,大部分是外地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營業部。“雖然他們將總公司的材料報給我們,但是項目的真實性我們也無法確認。”
目前,互聯網金融完全突破了地域限制,依托網絡向周邊地區甚至全國擴散。如泛亞、e租寶等涉及人員達數十萬,地域涉及數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涉及金額達數百億元。
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跨省市經營,要求總部(注冊地)所在地區牽頭處理。此外,敦促未開展摸底排查的省份加快進度,并成立專門機構、抽調專人開展工作。
根據國務院4月印發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地方政府需在5月15日前報備清理整頓方案;7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并完善清理整頓方案;11月底前完成督察評估;2017年1月底前進行驗收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