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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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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公司日前收到中國銀監會批復,獲準換發新的金融許可證。
經銀監會審批,銀監會已7月12日正式批復同意公司變更業務范圍和公司名稱。根據銀監會批復,公司名稱將變更為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將于近期內完成新的金融許可證的換發和工商變更手續。公司將在信托新辦法的指引下,以實現“為受益人最大利益服務”的宗旨,在嚴控風險的前提下,努力拓展資產管理業務、投資基金業務,繼續為合格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理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