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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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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7月13日下午,公司召開了二00七年半年度工作總結會議。
丁建萍總裁對上半年公司整體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在分析了理財市場與政策走向及公司信托業務發展方向的基礎上,他對下半年度的內控體系建設、業務轉型等工作進行了部署。鄭向煒董事長作了重要發言,他對上半年公司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時,要求公司在下半年繼續堅持不懈地推進各項工作,抓住新兩規帶來的機遇,加快業務轉型,穩健發展,打造專業信托理財機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