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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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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1號)、《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及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要求,現將關聯交易情況披露如下:
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間,我公司與關聯方發生《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與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協議(統一交易協議)》下的固有財產關聯交易1筆,信托財產關聯交易14筆。
上述交易逐筆披露請詳見附件。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