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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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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承諾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就其保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聘任蔣碧湖先生為公司總裁,任期至公司第十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經公司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補選蔣碧湖先生為第十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蔣碧湖先生的董事、總裁任職資格已經于2024年8月20日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核準(浙金復〔2024〕293號)。
經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選舉樓未、余南軍、董文達、施征宇、裴剛、傅偉光、張濱濱、王孝鋦為第十屆董事會董事,其中王孝鋦、董文達、張濱濱為新任董事,其任職資格于2024年3月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核準(浙金復〔2024〕79號、浙金復〔2024〕80號、浙金復〔2024〕81號)。
特此公告。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