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3月10日下午,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杭州信托”)總裁丁建萍與祥生集團董事長陳國祥在祥生地產總部簽約共同出資設立地產基金。該基金由雙方共同成立的杭州祥信不動產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杭州祥信”)負責投資管理,杭州信托和藍桂資產(杭州信托全資子公司)共同持有杭州祥信的部分股權。
(雙方進行合作洽談)
祥生集團作為專業品牌地產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運營領域具有專業管理經驗和項目管控優勢。杭州信托在房地產金融領域具有較為豐富的運作經驗和成熟的運營管理體系,并且作為多年深耕本土市場和房地產行業的專業金融機構,具有較強的品牌認知優勢。
(雙方簽署合約)
丁建萍總裁在簽約儀式上表示,本次合作是杭州信托投資化戰略的體現,杭州信托利用金融工具和金融資源,祥生地產運用在地產運作方面的專業能力,雙方資源共享,共同發展。
陳國祥董事長認為,本次合作是祥生地產開發運營模式向基金合作與管理輸出一次業務擴展,雙方利用各自優勢進行合作,在房地產投資開發項目上具有較大合作發展空間。
(杭州工商信托總裁丁建萍與祥生集團董事長陳國祥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