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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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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2016年7月15日,由《證券時報》主辦的“第九屆中國優秀信托公司評選”頒獎典禮在上海舉行,經過活動組委會對40余家信托公司自薦材料進行整理篩選、資料匯總,經過參選信托公司高管評委團打分和微信投票環節,最終評選出綜合類獎項、產品獎項以及人物獎項累計61項。杭州工商信托榮獲“2016優秀財富管理品牌”。
杭州工商信托憑借創新的產品設計、嚴謹的風險控制、專業的主動管理和優質的客戶服務,已連續多年在該評選活動中獲得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