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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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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4月27日,公司的2010年度報告摘要已在《金融時報》、《證券時報》進行披露,敬請投資者關注。
2010年,公司經營業績與管理信托資產規模雙雙再創新高,實現凈利潤1.6億元,同比增長56%;資本利潤率22.9%,為歷年最高;管理信托資產規模92.53億元,同比增幅78%;主動管理類信托業務規模占比在原有的較高起點上繼續增長,至84.7%;信托業務收入占比為78%,并且,公司的信托業務收入占比已連續四年保持增長。
2010年,公司不僅堅持實施“基金化、中長期化、投資化”的業務戰略,還經銀監會批復,獲得“以固有資產投資設立管理公司”的新業務資格,為公司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業務的發展搭建新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