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公司被杭州市政府授予“杭州市創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企業”稱號。近年來,公司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打造和諧企業,實現了推進企業健康發展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雙贏”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