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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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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無論是國際層面的G20峰會,還是國內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核心都是綠色金融。在綠色金融的發展過程中,各類型金融機構都將發揮重要作用,信托機構也可在其中發現新的契機。
綠色投資者必不可少
近年來,綠色金融在中國迅速發展,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可以預見,當前及未來幾年,綠色金融在全球都將有廣闊前景,也將在推動中國經濟綠色化的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在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綠色投資者在綠色金融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有研究人士表示,沒有綠色投資者,綠色金融有如“無米之炊”。《指導意見》提出,要引導機構投資者開展綠色投資,鼓勵養老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開展綠色投資。
如何從多層次入手培育綠色投資者呢?事實上,《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通過加大對綠色金融的宣傳力度,如積極宣傳綠色金融領域的優秀案例和業績突出的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推動形成發展綠色金融的廣泛共識;而另一方面,則需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表示,綠色投資者的積極參與可以幫助降低綠色項目的融資成本,綠色投資者作為股東可以通過影響被投資公司的管理層,引導被投資企業更多地參與綠色金融活動。他同時建議,機構投資者在投資戰略、投資分析和決策過程中逐步引入“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理念,建立評估綠色資產的能力;強化環境信息披露;可以自愿采納與綠色金融責任投資相關的準則,建立綠色投資者網絡,加強同業交流。
綠色投資者與信托
從近些年的實踐來看,我國信托公司是綠色投資者的一員,信托公司從開展綠色信托、倡導綠色經營到投身綠色環保活動等,多方面積極踐行著綠色金融。比如,在支持綠色產業發展方面,在包括風電、光伏發電、水電、生物能源、節能改造、污水處理、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碳金融等多個領域,加大融資力度,積極開展綠色信貸,累計提供的資金支持實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中國信托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15年,信托業開展綠色環保信托項目346個,累計提供資金1231.7億元;2015年信托業組織各類環保活動62項,參與人員達到7183人次;2014年,開展項目266個,累計提供資金555.7億元。
事實上,部分領先的信托公司早已看準綠色金融中蘊藏的機會,并將其作為業務創新的方向之一。比如,建信信托今年10月與京藍科技達成合作協議,擬發起設立京藍建信系列產業基金,在水資源管理、節水灌溉、生態治理、土壤修復、節能服務等節能環保領域進行投融資模式,深化產融結合戰略上展開深入合作;英大信托“藍天偉業”清潔能源產業基金運行一年有余,致力于清潔能源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促進清潔能源領域的可持續成長,維護生態環境;中航信托深耕綠色信托,近年來屢有創新,目前綠色產業涉及天然氣、光伏、新能源、清潔能源、鋰電池、煤改電等眾多領域。
“綠色產業鏈適合信托這種在整合資源方面有比較優勢的金融機構。”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所長翟立宏表示,綠色產業鏈通常具有一個特點,即產業周期長,比較適合信托的業務模式和未來擴展資金來源的周期性特點,信托的這種長期投融資領域的安排優勢在支持綠色金融方面能發揮較大作用。
業務模式更加多元
在翟立宏看來,綠色產業鏈所需要的各類金融支持方式比較豐富,與信托轉型方向契合的業務模式適合與綠色產業鏈嫁接,比如產業基金、資產證券化、投貸聯動等。而在上述信托公司的實踐中,產業基金也是較為普遍的一種業務模式。
有數據表明,從2015年到2020年,我國綠色發展的投資需求約為每年2.9萬億元人民幣,綠色發展融資需求缺口巨大。信托業在投身綠色金融的同時,還擔負著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事業的重任。據了解,信托公司通過開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PPP模式,將社會資本引入國家綠色產業發展戰略,采取符合市場機制的市場手段,有機結合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訴求與代表社會資本的創富主體訴求,實現社會價值的平衡與增益。
翟立宏認為,以新能源、節能環保、循環經濟為代表的綠色產業是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的重點,也可以成為信托業積極響應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發揮金融調節和引領作用、努力實現轉型發展、主動探索新業務增長點的重要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