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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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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國家已把綠色發展寫入‘十三五’規劃,將其作為國家戰略,并推動G20峰會在發展綠色金融議題上形成廣泛共識,綠色金融已經成為全球金融發展的新風潮。”在談到日前召開的G20峰會上,綠色金融首次列為重要議題之一時,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說。
那么,綠色金融,信托的價值能否發揮?答案是肯定的。其一,信托制度歷經百年,其與生俱來的創新基因以及制度優勢在繁榮我國金融市場中能夠發揮積極作用;其二,信托公司開拓綠色信托市場,既能滿足社會資本的投資理財需求,又能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創新型業務模式,可以為信托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不難發現,伴隨著國家產業結構升級調整以及可持續發展,信托公司已開始將眼光投向空間巨大的綠色產業。
信托公司主動對接綠色產業
2015年9月17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舒國增在北京宣布,中美雙方企業將共同投資設立中美建筑節能基金,投資中國的建筑節能項目,中航信托是該基金參與企業名單中的唯一一家信托公司。2016年6月,該基金支持的首批項目簽署投資意向書,包括與鎮江市人民政府和張家口市人民政府簽署的發起設立綠色發展產業基金等意向書,首期規模200億元。
而中航信托也是68家信托公司中首次系統地提出綠色信托概念的公司,其在2015年年報中單辟一章談及綠色信托發展戰略。“金融企業,尤其是信托機構,是社會經濟資源配置的重要樞紐,在支持全社會可持續發展方面既責無旁貸,又大有可為。要充分發揮自身資源配置樞紐作用,大力發展綠色信托業務,引導、撬動社會資金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領域流動和集聚。”中航信托董事長姚江濤告訴本報記者。
事實證明,在近兩年的綠色金融探索中,中航信托在創新轉型基礎上,重點在節能減排等環境保護方面設計產品,將資源往環保領域傾向性配置。2015年合計成立綠色環保信托項目6個,累計發行規模為24.1億元,占2015年底存續信托規模的0.72%。此外,中航信托還陸續與華平中國、協和新能源、高新技術供應商北京藍景圣諾爾等企業展開廣泛的業務合作。
除了中航信托,行業“大哥”中信信托也有嘗試。今年6月,中信信托推出“中信·六盤水鐘山區城投”項目,用于支持六盤水市城區內道路的建設和當地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中信信托還與山東省濰坊地區合作,推出“中信·民生青州宏利水務”、“中信·民生濰坊東興建設”和“中信·民生高新東方國資”等多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涉及農業、環保、水利。中信信托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不僅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全方位綜合金融服務,而且也是中信信托在支持地方綠色經濟方面做出的有益嘗試。
發揮制度優勢實現信托社會責任
日前,人民銀行等七部委在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強調,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主要目的是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資。在姚江濤看來,信托既然是一種社會資源配置工具,就要努力將資源配置到產生社會效應更高的領域去。信托公司以信托為工具,發展綠色信托正是“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積極實踐。
邢成說:“綠色信托是以信托法律關系為制度安排,以信托機構為載體,以綠色金融理念為指導,以新能源、循環經濟等實體經濟為依托,以信托資金為主要手段,服務于綠色產業的信托投融資行為。”
信托所特有的債權、股權、夾層等多元化的產品結構優勢及收益與風險相匹配的融資能力,使之具有高效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特點,是鏈接金融與實體,構建完整生態圈的最優路徑。
姚江濤告訴記者,目前開展綠色信托主要模式有兩個,一是通過市場化手段以及信托特有屬性,履行受托責任,影響交易對手實施節能減排、低碳轉型,幫助其實現可持續發展;二是通過向優秀的交易對手學習,優化自身綠色發展的實踐措施,獲得更多的發展機遇。舉例來看,中航信托與協合新能源集團共同發行50億元的新能源產業基金,共同推動光伏、風電項目的建設。該基金計劃2016年投資風力及太陽能發電項目300MW,與燃煤的火電相比,上述風力及太陽能發電廠年可節約標煤14.3萬噸,節約用水156.6萬噸。
未來發展空間巨大
包括姚江濤在內的多位信托業內人士表示,伴隨著國家產業結構升級調整,可持續發展成為重點,綠色產業具有巨大的發展空間。
邢成認為,綠色發展需要巨大的金融資源投入,信托業大有可為,但是在實際展業過程中也面臨種種困難。首先,綠色信托發展還缺乏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其次,綠色信托的轉型升級還缺乏內外部激勵和監督;再次,監管部門對于綠色信托發展戰略安排和政策配套相對滯后;最后,信托公司發展綠色信托的戰略規劃和進展程度比較緩慢,各公司參差不齊。因此,在推動行業轉型發展過程中,信托公司要在綠色信托領域積極創新、勇于實踐,同時需要盡快形成配套的政策、制度體系,為綠色信托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
此外,姚江濤還認為,信托公司還應在公司治理層面發展綠色信托,實現可持續發展。一方面,通過嚴格的風控措施保障信托存量資產的健康存續,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另一方面,開辟新業務為增量資產注入增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