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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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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和籌備,信托業保障基金的管理方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今日正式宣布成立,并獲頒發金融許可證。
據了解,保障基金公司注冊資本115億元,由中國信托業協會聯合13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由原信達資產副總裁許志超任董事長,原銀監會辦公廳副主任劉宏宇任總裁,銀監會非銀部非現場處處長邵敏為董事會秘書。
而作為保障基金公司的決策機構,基金理事會由中國信托業協會組織產生,經68家信托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選舉產生的第一屆保障基金理事會共11人,其中,由中信信托董事長陳一松擔任會長,保障基金公司董事長許志超及總裁劉宏宇、北京信托李民吉、大連華信董永成、交銀國際信托趙炯、杭工商信托丁建萍、華潤信托孟揚、興業信托楊華輝以及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李憲明。
據了解,保障基金公司目前已經正式批準開業,創立大會和第一次股東會議也已于12月16日在京召開。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并經營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業務。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為主要職責,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以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為主要任務和目標。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銀監會的日常監管,包括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規范全面的持續監管。同時,保障基金公司經營的各項業務均需要符合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比率等核心監管指標的要求。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和完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各司其職,規范運作;按照中國銀監會頒布的《信托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業務和管理制度以及風險防控體系,確保公司穩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