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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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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信托作為資產管理的一種方式,本身所具有靈活的需求滿足功能、靈活的財產運用方式和靈活的資產配置方式等制度優勢,將是信托公司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創新源泉。由此將長期構成信托公司在中國資產管理市場上的獨特競爭優勢。
年均萬億元的增長步伐、第二大金融機構的有力競爭者——中國信托業自2007年“新兩規”實施以來,資產規模不斷刷新紀錄——2007年9491.53億元;2008年1.22萬億元;2009年2.01萬億元;2010年3.04萬億元;2011年4.81萬億元;2012年1季度5.30萬億元。所幸,信托業并未被巨量表象蒙蔽雙眼,在外部環境不斷發生變化的大背景下,信托業正經受著市場的考驗,為實現下一個“驚喜”而蓄勢待發。
兄弟行業風聲四起
近兩個月來,信托業首先迎接的正面碰撞是券商創新窗口的打開。按照圈內稱之為“券商創新11條”的政策導向,券商可進行包括傳統投資和另類投資在內的各項投資服務,而這些業務范圍與信托業有較大重合。
接著,6月7日“深交所接受9單中小企業私募債備案”,6月15日證監會宣布修訂《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特定資產管理業務范圍擬拓寬,允許基金公司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拓寬投資范圍,放松投資比例限制。此外,保監會新政“13條”征求意見稿的基本內容顯示,保險資金的投資范圍將打破以往體內循環的封閉現狀,實現與銀行、證券、信托的對接。同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將借機逐步淡化保險資管的行業局限。
與此同時,另一個對信托業有長遠影響的改革也未停止腳步。央行決定自6月8日起降息且利率浮動空間調整加大,這被認為是利率市場化加快的信號。
“從長遠看,外部金融環境的變化,如利率市場化、券商產品拓寬、險資參與信托計劃等,肯定會對信托原有優勢、創新特權以及利潤空間造成擠壓。但是若仔細分類,各種政策對信托的影響不盡相同。”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告訴本報記者,比如,券商產品拓寬實際上是利多的因素稍多,信托公司已經敏銳感覺到市場機會,積極與券商接觸,還有雙方達成渠道合作共識,一方面能彌補信托公司渠道不足的短板;另一方面還能創造利潤多元的模式。再比如,保險更強調安全性,因此在投資信托產品時會在結構上進行嚴格界定,對于高風險、高收益或者是激進型的理財產品也將更為慎重。
制度紅利趨于弱化
面對上述種種變數,盡管圈內普遍認為情況并沒有想象中那樣糟糕,但整個行業的確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過去低成本搶占銀行貸款之外信貸市場的機會正在逐步喪失。”信托業人士憂心忡忡。正如多位業內人士所言,競爭壓力加劇所帶來的影響是長遠的。
邢成表示,從某種意義上說,隨著外部環境不斷變化,信托所享有的制度紅利優勢正在削弱。
這一點得到一致認同。有信托人士表示,渠道、服務、產品創新與風險控制能力將成為資產管理市場的核心競爭力,信托公司靠吃投融資市場管控紅利的時代一去不復返。
普益財富范杰表示,長期以來,利率管制和分業經營是我國信托公司享受的兩個政策紅利。而一旦利率市場化進行到一定階段,銀行存貸款利率上限將遠遠高于基準利率,甚至沒有上限限制,這不僅將極大地擴大銀行吸收存款的能力,而且使銀行開展目前無法開展的項目成為可能,直接對信托公司現有業務構成競爭。
“野駱駝”具有先發優勢
應該說,經過多年在市場中摸爬滾打的錘煉,信托業在風險控制以及產品創新方面積累了較多經驗,這些優勢是其他行業所不具備的。因此,如何看待未來更嚴峻的挑戰?邢成較為樂觀,他說:“如果大家都按市場規則公平競爭,我相信信托靠著所謂‘野駱駝’的本性,在競爭中還是具有一定的領先優勢,畢竟它的市場化是比較早的。”
中國信托業協會理事周小明也認為,“成長的市場”+“方便的創新”,正是我們對信托業持續發展的信心所在。由巨大需求支撐的中國資產管理市場,雖然奠定了廣義上信托業發展的市場基礎,但是,如果沒有足夠靈活的手段和工具,也無法轉化為支撐信托業持續發展所需要的細分信托市場。而信托作為資產管理的一種方式,本身所具有的靈活的需求滿足功能、靈活的財產運用方式和靈活的資產配置方式等制度優勢,將是信托公司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創新源泉,由此將長期構成信托公司在中國資產管理市場上的獨特競爭優勢。
原全國人大財經委《信托法》起草工作組組長王連洲近日也表示,隨著市場環境和政策導向的變化,信托機構如何發揮自身的資產管理能力和制度優勢,適時改變信托經營管理策略,充分發揮功能優勢、豐富信托新產品、提高在經濟結構調整中投融資創新服務水平,將成為當下信托機構必須面對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