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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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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11月2日,中國銀監會非銀部柯卡生主任一行在浙江銀監局有關領導的陪同下,對公司進行了調研。公司鄭向煒董事長、丁建萍總經理向柯主任匯報了公司的基本情況、業務經營情況及信托業務發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