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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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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數位信托人士日前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今年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的重心將從住宅地產轉向商業地產。
自去年11月末數家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被暫時叫停后,去年12月的房地產信托產品發行數量就立即出現萎縮現象。
用益信托的統計顯示,去年12月后投資于地產領域信托產品每周的發行量僅3到5款。而在此前的2010年11月,房地產信托產品平均每周發行量都在10款以上。對此,北京某信托業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在商業住宅類信托領域還能開展業務,但項目審批的合規要求就要比之前高很多。同時,今年公司高層已要求業務部門將重心轉到商業地產上來。
“這不但是考慮到監管層對房地產信托業務的態度,而且從整體資產的配置情況而言,也到了需要改變住宅類信托產品獨大狀況的時候。更何況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已經發生了變化,像金地、中糧等大公司都宣布了商業地產發展戰略,將它們作為主要服務對象,信托公司戰略也需要相應隨之改變。”
不過,該人士也承認,雖然各家信托公司在投資標的物抉擇上進行了戰略轉向,但在信托產品具體操作模式上卻沒有發生多大改變。目前市場上投向商業地產的信托產品多數只是提供了短期融資功能,即投資于新建的商業地產以部分銷售或者由開發商到期溢價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而這主要是因為考慮到目前房地產類信托計劃的期限問題。
據了解,只介入商業地產前期開發的信托運作模式,在一兩年內就提供現金流。這就與目前大多數房地產信托計劃都不超過3年的期限相匹配。
而要真正介入到商業地產的核心部分,信托公司就必須以股權形式參與商業地產,冀望從后期的穩定的租賃收入獲取信托收入。業內人士認為,信托公司不但要加大“基金化”產品這種無期限信托產品的開發,同時也需要加緊和銀行等銷售渠道溝通,爭取渠道方更多的支持,因為“基金化”信托產品的規模一般會比較大,發行難度也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