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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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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公司總經理丁建萍出席了在北京召開的中國信托業協會第一屆會員大會第二次會議。大會審議通過了協會2005年工作總結和2006年工作計劃,聽取了業內五家優秀信托公司經驗介紹,銀監會領導作了重要講話。丁總代表公司在會上作了題為《拓展以組合投資為特征的資產管理業務平臺》的發言,向與會代表介紹了公司的信托業務戰略及其市場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