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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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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公司三屆二十四次董事會于2006年4月24日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鄭向煒主持。會議主要就公司2005年度報告及摘要、2005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200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等進行了研究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