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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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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毫無征兆。上周五(7月2日)晚上六七點鐘,全中國70余家信托公司的老總先后接到了各地銀監局的電話。電話里,銀監局扔出了一個深水炸彈——全面叫停銀行人民幣理財對接信托業務(下稱“銀信合作”業務)。
“這是信托行業近年來遭受的一次最沉重打擊。”一位信托經理悲憤莫名地說,“一般來講,像這種大規模的叫停,至少要在正式發文前給個書面通知。”
但銀監層面的此次“叫停”顯然來得又急又出乎意料。據前述人士介紹,銀監會在叫停銀信合作之后馬上會跟進出正式函文。
遏制“隱形信貸”猛增
銀監會緣何一夜之間叫停銀信合作業務?
據早報記者多方了解,銀監會此番突然叫停銀信合作,主要是由于擔心急劇膨脹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沖擊銀行資產質量、規避監管。
所謂銀信合作,簡單理解,是銀行通過信托理財產品的方式曲線為企業提供貸款。譬如,某企業如果需要貸款,可以將相關需要貸款的項目由信托公司“打包”處理成理財產品,然后經由銀行出售給投資者(編注:往往是銀行主導設計此類產品)。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第一,在信貸管控較為嚴格的時刻,銀行可以曲線為企業放貸(當然,銀行收取的是信托公司相關管理費用,列入中間收入,而非利息收入);第二,此舉還可以幫助銀行將信貸資產通過信托公司轉出表外,是商業銀行騰挪信貸的主要手法。
但此舉隱藏的風險不容小覷。
譬如,對于購買信托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其收益乃至本金完全取決于上述被打包處理進信托理財產品的項目質量如何。此外,據早報記者了解,部分銀行其實亦有“灰色渠道”購買這些理財產品,實質上突破了監管層的信貸規模限制。
根據用益信托研究中心的統計,僅今年5月份,就有32家銀行和36家信托公司參與發行銀信合作產品413款,預計全部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發行規模為6149億元。而當月,全部銀行的人民幣新增貸款不過6394億元。
如此規模巨大的“另類貸款”,自然令有關監管部門不敢掉以輕心。事實上,今年6月1日,銀監會曾緊急召集銀信合作業務規模最大的12家信托公司開會,要求部分銀信產品規模與發行增速居前的信托公司主動壓縮業務規模,以后每月銀信產品的發行不能超過5月末的規模。
但有知情人士透露,在控制了12家大規模的信托公司后,銀行的放貸沖動直接奔向了中小信托公司而去。在6月底核查之后,監管部門發現,雖然遏制住了12家大公司,但(僅一個月)銀行通過銀信產品流出去的信貸規模又達到了幾千億元。
消息人士告訴早報記者,雖然具體數額還不清楚,但坊間傳聞是2000億元。
上述人士稱,或許正是因為這個數字,讓銀監會下定決心突然叫停銀信合作。
信托公司被“打蒙”
銀監會的此舉雖然有防范風險的必要,但在信托業者看來,此次的“全面叫停”堪稱“大棒”。而被打蒙的,大有人在。
上述信托業者直言,雖然信托業務一直在被監管、被收窄,也有了進一步嚴控的預期,但沒想到這次會“全面禁止”。
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因為如果銀信產品被叫停的話,留給信托公司的盈利空間幾乎所剩無幾了。
“我們現在和銀行的合作渠道,只剩下我們(自己)發行的集合信托理財產品,然后銀行代銷。”上述業內人士說道。
但問題在于,這些項目的金額通常都非常小,大多數就一兩個億、多則也不超過5億元。同時,集合理財產品對于投資者的硬性門檻(必須高于100萬元)和投資者總人數限制(單個信托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單筆委托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門檻都較高。
“我們也會擔心,這些集合信托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投給小企業,是否會出現壞賬。”
據了解,在股市投資業務上,目前證監會對信托公司開立證券賬戶還處于“禁令”狀態。
“我們不知道這次叫停會持續多久。”一位信托業者則無奈地說,“我認為,銀行的放貸沖動是超調控的主因。如果一開始就將遏制源頭掐住銀行而不是信托公司,也不會到現在再來補救;更退一步,在控制住12家大信托的同時,推廣至全行業,情況也會好很多。”
另據新華社報道,成稿已久的《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最早將于月內出臺。這一監管條例出臺后,信托公司的業務規模將受制于資本規模,以量取勝的銀信合作模式將不得不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