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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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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日前在2010年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工作會議上要求,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要借危機興改革,更要重視構筑“防火墻”,審慎推進綜合經營試點。
劉明康要求,對信托公司的監管,要重點研究防范大股東關聯交易風險措施,防止成為大股東的融資工具;防范交易對手風險,嚴格擔保業務管理,防止通過擔保業務進行體外融資,變相從事負債業務;嚴格實行自營和信托業務分開,嚴禁挪用客戶資金和負債經營;實行前、中、后臺操作分開,督促公司建立科學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內控機制。
他表示,非銀機構貼近市場、背靠政府和企業集團,在有條件對實體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給予支持的同時,也要堅持科學的風險管控。要重點關注銀信合作業務、信政合作業務、房地產業務等熱點業務,防止非銀機構成為商業銀行規避政策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