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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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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公司召開二00五年度工作總結大會。會上,各部門經理對一年的部門工作作了總結,副總經理張建芳通報了公司財務指標,公司二00五年業績喜人,各項經營指標再創新高。
總經理丁建萍對公司重新登記三年來的發展歷程與取得的成績作了全面回顧與總結,并在對未來公司經營環境進行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公司二00六年工作思路。
董事長鄭向煒代表董事會對公司所取得的成績表示肯定,并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繼續堅定信心,穩健運營,堅定不移地走市場化的信托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