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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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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11月4日,中國銀監會無錫監管分局領導盧瑞明先生、國聯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呂建一總經理等一行六人,前來公司考察交流。公司總經理丁建萍、副總經理張建芳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待了來訪的領導與同行,并與來賓就經營理念、業務狀況、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進行交流和探討。信托公司雙方表示今后將繼續加強交流與相互學習,攜手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