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12月21日,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主辦的“上證·大虹橋金融高質量發展大會暨第十七屆‘上證·誠信托’頒獎活動”在上海舉辦。會上,杭州工商信托“金融港灣共富慈善基金慈善信托”榮獲“最佳公益慈善信托產品獎”。
杭州工商信托堅持順應政策導向、緊密結合市場需求、發揮專業所長,高度重視并積極推動慈善信托的探索實踐,以信托制度助力慈善事業發展為契合點,引導社會各界資源參與并支持慈善事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本次獲獎的“金融港灣共富慈善基金慈善信托”由浙商證券、杭州銀行、杭州聯合銀行、杭州金投、杭州工商信托等九家浙江省內金融機構聯合發起,由杭州工商信托和浙江省慈善聯合總會共同擔任受托人,是國內首個由多家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的、以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為目標的慈善信托。公司充分發揮信托制度“公信力強、透明度高、機制靈活、資產管理專業”等優勢,創新運用“母-子基金”結構,由專業團隊運營,提供定制化服務,積極助力共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