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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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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7月1日下午,市政協常務副主席馬時雍同志等一行四人來我公司進行調研指導,得到了公司領導的熱情接待。鄭向煒董事長介紹了公司自成立以來歷經多次的清理整頓,勇于開拓創新,成為全國信托業“小精品”的發展歷程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對市政協領導多年來對我公司的指導幫助表示感謝;執行總經理丁建萍還就公司半年來完成重新登記后新業務的開展、內控建設、人才戰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績進行了匯報,得到了政協領導的充分肯定。他指出,公司自重新登記以來,工作卓有成效,思路新、機制活、人才旺,這是一個新的起點,希望公司切實抓住機遇、開闊視野,立足杭州、浙江,面向全國,走向世界。最后,對公司的未來發展寄予了厚望,他強調,國內信托能做的我們工商信托也能做,更要敢為人先,而且要不斷引入國外先進的經營理念與業務品種,相信工商信托在為千家萬戶理財方面一定會大有作為的,為實現杭州市“構筑大都市,建設新天堂”的宏偉目標發揮出更加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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