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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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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杭州工商信托推出的指數增強收益憑證3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產品”)圓滿到期結束。該產品于2020年10月30日成立,產品期限一年,封閉期三個月后,客戶可在每月固定日申請贖回。截至產品到期基準日(2021年10月29日),最后一批退出客戶實現了27%的絕對收益,全部的期間贖回和到期退出客戶均實現了超過22%/年的退出收益,為產品投資人帶來了較好的用戶體驗。
作為杭州工商信托資本市場業務中的重要板塊之一,收益憑證類產品是公司為了適應業務邏輯和形態變化,促進財富管理業務發展而推出的信托產品。收益憑證是指證券公司提供的,約定本金和收益的償付與特定標的掛鉤的有價證券。截至目前,杭州工商信托發行的收益憑證類產品均為中證500指數增強結構。
券商收益憑證的范圍具有很強的延展性,當前市場上,“牛市價差”“三元”“核心+衛星”等其他結構的收益憑證也收到部分投資人的青睞。杭州工商信托一直致力于結合市場環境變化,進一步優化和升級收益憑證信托產品的模式。伴隨著客戶對收益憑證類產品的需求更加多樣,杭州工商信托積極探索收益憑證新的業務模式,努力豐富收益憑證的產品系列,提供更加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杭州工商信托后續將會為不同風險承受能力的客戶提供多種不同結構、符合客戶風險收益特征的信托產品。
在信托行業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杭州工商信托持續加快業務轉型,積極推動內部業務流程標準化、科技化創新,同時將繼續堅持“專業、精致、恒久”的經營理念,提升主動管理能力,加強標準化產品建設,助力客戶實現價值發掘和財富增值。
風險提示:本推送文章不作為任何法律文件,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亦不構成任何要約或承諾。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預測收益不代表必然能夠實現。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具體信托產品的投資風險應參見該產品的《風險申明書》,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具體信托產品的《信托合同》、《信托計劃說明書》和《風險申明書》,全面認識擬投資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充分考慮投資者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