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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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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來源:證券時報網
2018年8月30日,由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萬向信托股份公司、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設立的“杭工信·之江1號生態保護慈善信托”(簡稱“之江1號慈善信托”)在杭正式成立。
這是國內首單由多家信托公司共同設立的生態保護慈善信托,杭州工商信托作為受托人聯合中建投信托、萬向信托共同設立了之江1號慈善信托,邀請阿拉善生態基金會作為慈善信托項目顧問,信托資金將用于捐助中國境內從事生態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的個人、組織以及法人機構。
在當前國內經濟結構調整、金融風險防控工作扎實推進、注重提升實體經濟服務質效的大背景下,信托行業已相繼實施業務轉型與管理升級。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實施生效,為信托公司回歸本源業務帶來了歷史性機遇。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8月底,我國慈善信托共備案成立97單,規模已達到10.35億元。